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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人事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关于面向社会招聘农村小学教师以及校医的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翠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为区教育事业单位补充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针
1、实施“凡进必考”,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通过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聘用。
2、继续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面向基层,充实缺编缺岗教育第一线以及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招聘就业方针。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名额:26名。其中: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0名、校医6名。
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农村小学教师
报考者需同时具有下列三个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师范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或者具有国民教育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为准)并有教师资格证的。
2、翠屏区正住户口,报名截止日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教学实践经验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需出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从教证明)。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二)校医
翠屏区户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医学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及其以上,或医学类中专学历、执业医师资格。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7日—11月8日(星期一、二)。
2、报名地点:翠屏区人才市场(人民路工人文化宫内)
3、报名手续: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资格证书(各附一份复印件)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2张,经报名点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只能选定一个岗位),经工作人员验证、签字后登记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 分计算,笔试科目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1、笔试科目:
(1)教师:教育学、心理学,各占总成绩的20%,合并进行;教案,占总成绩的30%。
(2)校医:医疗专业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确定面试人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考试时间:
笔试11月10日(星期四),面试11月15日(星期二)。
4、公布成绩时间:
总成绩11月16日(星期三)。
考试费用按照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六、受聘及待遇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录取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
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按国家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后在定岗学校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逾期不办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试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者,一经发现,即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翠屏区人事局、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161355,5166899)。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表:
2005年翠屏区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和校医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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